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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6 查看人数:11384


 

市直机关副处以上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推动机关加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力度,夯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我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在市直机关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现将《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并配套下发《党支部工作记事本》和《党员教育管理记事本》(今年10月开始启用,请于92530日到我委组织科领取),请结合实际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及时向我委反映。

                                                      中共惠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11   

 

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改革创新精神,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狠抓以“五好”、“六有”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标准

     市直机关党支部“六有”达标建设自1996年试行、2010年修订以来,在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结合机关党建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以“六有”为主要内容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如下:

    (一)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  

    1.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要按照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能力强、群众信任的标准配备领导班子。对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整体战斗力较差的要坚决予以撤换。

    2.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或3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3.民主科学决策。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视研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举措。

    4.建立和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集体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的制度机制,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协调各方、团结共事,整体推进党支部各项工作。

    5.定期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半年向本单位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二)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

    1.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到经常性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按照市委要求,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中心组理论学习规定任务。

    2.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纪国法,督促党员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认真解决好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计划和标准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的25个流程。

    5.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收缴和管理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能按时足额缴交党费。支委会每年进行一次党费检查,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并进行张榜公布。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以除名。

    (三)有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

    1.落实“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上一次),领导干部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带头上党课。

    2.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3.开展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以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考评党委审评的“五评”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评议促进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对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4.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活动。5年举行一次,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党员个人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党组织给每个党员作出组织鉴定,从而不断强化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

    5.抓好党员教育管理记事工作。建立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个人档案,党员个人将参加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民主评议等情况如实录入《党员教育管理记事本》。党支部经常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学习教育的党员,及时给予批评改正。

    (四)有功能实用的党建阵地

    1.党建经费有保障。党支部日常活动经费有保障,每年投入必要经费,加强基层党支部的软硬件建设。

    2.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建立党员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基层党支部要建立党员学习室(会议室)、文体活动室;办公条件受限的副处以上单位党组织可统一建设和共用党员活动场所。购置必要的电化设施设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提高党员教育的实效。

    3.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党员活动场所一般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义务、党支部工作职责、党务公开、党员学习园地等宣传栏目。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惠州机关党建》杂志等宣传媒介,加强基层党建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探索建立网络党支部,通过党建网络、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

    4.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阵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党员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要报名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党员责任岗”活动。

    5.加强党建台账资料建设。按照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党建台账资料建设,做到资料齐全、规范统一。落实党支部工作记事制度,将党支部基本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和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等如实录入《党支部工作记事本》。

    (五)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

    1.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紧扣“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个任务,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计划要突出科学性和可行性,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责任到人和督查机制“四落实”。

    2.加强党建工作检查总结。支委会每半年研究和分析一次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每年年底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情况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党内事务规范有序、决策科学、公开透明。具体要建立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班子议事规则、班子分工负责制、谈心谈话制度、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务公开制度、信访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等。同时,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制度要执行到位。

    (六)有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

    1.完成任务。班子及成员能够围绕中心,履行基本职责,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发挥作用。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3.创先争优。树立精品意识,努力打造先进品牌,争创党建示范点和示范支部,促进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考评办法

    (一)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每年12月初对照“六有”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考评表》(附件1)呈报上级党组织。

    (二)上级党组织考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对所属党支部自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市直机关工委直接考评直管党支部。12月中旬将考评结果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填报《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考评汇总表》)(附件2)。

    (三)市直机关工委抽查。市直机关工委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评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评结果在市直机关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作为科学发展好班子“党建创新”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年度考评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精神文明建设等先进评选的重要条件。

    (三)连续两年考评80分以下的要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四)年度考评70分以下的党支部要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实行上级挂点督办,抓好整顿升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严密组织、整体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要建立联系挂点制度,每个党支部要确定一名领导挂点,进行面对面指导,督促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导。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支部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每年要对所属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和总结,对规范化建设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的党支部,要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要进行组织处理。市直机关工委将不定期到各基层党支部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帮助整顿、转化和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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