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
广东省质量监督原油检验站(惠州)
本中心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8月,2005年9月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0年1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2019年7月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广东省质量监督原油检验站(惠州)。2021年9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更名为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本中心的法人,对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与广东省质量监督原油检验站(惠州)的法律责任负责。
2002年2月首次通过了中国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2011年4月被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指定为机动车制动液、汽油、煤油、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2013年3月成为国家质检中心风险分析研判专业组副组长单位。本中心是广东省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负责全省石油产品和润滑剂等产品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本中心还是华南地区唯一可开展原油评价的第三方权威技术机构,同时是汽油、煤油、危险化学品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机构。
实验室拥有一支检测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技术检测队伍,拥有全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石油石化产品高端检测设备,具备一流的检测环境,具有较强的石油石化产品检测和检测科研开发能力。通过国家认可检测的石油化工产品200多种,共850项参数,其中大部分能按国际先进标准进行检测。具备对石油化工产品、原料、中间产品进行全面分析测试的能力,如: 燃料油类(含车用、航空、船用、炉用和其它燃料)、润滑油类(含内燃机油、齿轮油、 液压油、变压器油等)、润滑脂类、石蜡类(含石蜡、白油、和凡士林等)、沥青类、 溶剂油类、化工类(含醇、醚、酮、酸及酯、芳烃等),具备常用汽车养护化学品的全项目检测能力,如:车用汽油清净剂、发动机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自动变速器油等,以及可对大型设备的润滑油进行在线监测等。
本中心通过了质量管理(ISO9001)、环境管理(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45001)三体系认证,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可靠,检测科学、结果公正、准确,可出具中英文检测报告,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检测数据具有法律效力,为国内国际所认可。本中心在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检验任务的同时,提供企业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社会各界的委托检测、验货检验、仲裁检验及技术咨询等服务。